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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时一百元一条年轻的生命- -| 回首页 | 2007年索引 | - -毛泽东逝世时西方世界评价:人类思想的一座灯塔熄灭了!

斑马线 = 夺命线 ?

                                      

斑马线 = 夺命线 ?

 

 

 

今天上午惊悉,昨天夜晚700,遭遇车祸的邓哥因抢救无效死亡,年仅27岁!

车祸发生在四天前的下午,就职医院麻醉师的邓哥下班后,要通过医院门前的斑马线大对面的车站去坐公汽回家。他目前和他的妹妹邓子住在一起。兄妹俩在武汉市举目无亲,全靠自己奋力拼搏。

邓哥年轻英俊,业绩突出。这位从大山里勤奋苦读出来的小伙子,拥有一份令家乡人羡慕的工作,他的脸上总是那么开朗,那么充满阳光。

每天下班都要走过那条斑马线。十多米宽。那是一架幸福的钢琴,演奏者青春的骄傲和成功。

他走出医院,他踏上去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条幸福线,这条平安线,竟然成了一条成了通往地狱的死亡线!

一辆面包车疾驶过来,直冲斑马线。在马路两边惊愕的呼叫还没有来得及呼出的时候,邓哥被撞飞出了斑马线,重重的落到地上,失去了知觉。

可怜的邓子赶到医院时,邓哥已被送进了重症监护病房,不得探视。直到听到哥哥的噩耗为止,她也没有见到相依为命的哥哥一面。

邓子从昏厥中被叫醒过来,撕心裂肺的嚎哭:“斑马线难道就是死亡线吗?”

 

20世纪50年代初期,英国人在街道上设计出了一种横格状的人行横道线,规定行人横过街道时,只能走人行横道。于是伦敦街头出现了一道道赫然醒目的横线,看上去这些横线像斑马身上的白斑纹,因而人们称它为斑马线。司机驾驶汽车看到这条条白线时,会自动减速缓行或停下,让行人安全通过。

我们对于黑白相间的斑马线不陌生,它是行人的通道。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它始终赋予行人以绝对的过街权。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中,斑马线的作用是为了保护过街行人的安全,它体现了尊重生命的现代意识。随着日益增多的车流,我们对它履行保护过街行人的职责越来越关注。

现代社会提倡人性化或者说人文关怀,归根结底就是尊重与关爱,就是互谅互让。在道路上,我们所看到的那些长短不一的斑马线透射出现代社会法治人性化的理念。

一个一年级的小朋友说:“有了斑马线,是车让人;没有斑马线,是人让车。

行人与任何一种交通工具相比都是弱者。交通部门近两年提出了“礼让斑马线”的法规,就是驾驶员在遇到斑马线时,要让需要通过斑马线的行人先通过,保证行人的安全。

当前,道路交通日益发达,在道路中,车辆肯定是强者,而行人,特别是老人、儿童、残疾人是绝对的弱者。机动车的驾驶员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应该对行人谦让,这是每一个驾驶员最基本的“驾德”,也是一个公民最起码的社会公德。斑马线设置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在行人穿过道路的安全,让机动车在行驶时注意小心行驶,避免伤害行人。

礼让斑马线,其实就是礼让行人。在斑马线上(特别是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有人通过时应该减速或停下来让行人先通过。朋友去西方某国参加商务活动回来,谈到在国外的大街上,常常看到汽车排成一长溜儿,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先通过。机动车避让行人在发达国家早已成为道路交通管理中的一条不可侵犯的铁律,即行人优先、汽车让人。行人只要一走上人行横道,一切大小车辆必须停下来让路。这才能体现法律对行人作为弱者的充分保护,同时也是对生命权大于行车权的权威性解读。在斑马线的使用上,行人始终享有优先权,而机动车通过时属于借道行驶。一旦在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理应按照上限来负责任,那是毫不含糊的。

在我们中国的现实生活中,相当多的驾驶员对斑马线根本没有一点谦让之意。在他们眼里,斑马线简直就是形同虚设。一些司机脑中“撞了白撞”的潜意识依然在马路上横行无忌。尤其某些司机的生命意识缺乏,除了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现象层出不穷,一些司机在斑马线上也毫无收敛之意,横冲直撞而无视行人的生命安危!正是在这种生命意识严重板结的土壤里,“夺命斑马线”简直无处不在!

像邓哥这样死于斑马线的行人,究竟有多少了?报载,在哈尔滨,今年三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某条斑马线上竟发生了5起交通事故,造成行人26伤。为什么行人一次又一次地被撞倒在斑马线上?为什么要让无辜的行人一次又一次的遭遇不测?

 

我们不禁要质疑:“斑马”线上到底能不能行人?斑马线在中国成了夺命线。谁还敢走上这斑马线呢?而连斑马线都不安全了,我们该在哪里走路呢?

“以人为本”的斑马线应该是车水马龙公路上的安全岛,应当是国家全力捍卫的生命园圃,应该是车辆视之惕怵的法律禁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有这样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无论从法律还是从道德层面来说,机动车都应礼让行人,特别是在斑马线前。只有让“车让人”深入驾驶员心中,才是减少这类事故的根本。

可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解读并不困难,那么,一些无德驾驶员为什么还要屡屡违犯呢?究竟是谁在执法,是怎样在执法的呢?有没有有震慑性的执法行为举措呢?

(来源:网络)

【作者: 尚群卓】【访问统计:】【2007年05月7日 星期一 11:08】【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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